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6 14:21:00
海报新闻记者 田柳 北京报道
“实事求是讲,我们在决定是否加入或者开始准备加入《协定》的时候,更多的精力或者注意力放在评估中国这些法律法规和政策能不能有效地执行或者履行《协定》的条款。在这个事情上,我们过去在做,下一步还有很多的路要走。”
4月16日,农业农村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中国正式加入《关于预防、制止和消除非法、不报告、不管制捕鱼的港口国措施协定》(文中简称《协定》)。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在回答海报新闻记者提问时表示,中国在加入和实施《协定》方面做出了大量的制度准备。
农业农村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局长刘新中
海报新闻记者提问
刘新中称,最核心的方面就是法律法规。农业农村部正在积极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的修订。2024年10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修订草案)》经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修订草案充分考虑了《协定》的有关要求,增加了与《协定》相衔接的内容,为依法采取港口国措施提供了法律支撑和保障。
具体来看,一是外国籍渔业船舶以及装载渔获物的相关船舶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装卸渔获物,应当在经国务院批准的港口停泊,并按有关规定接受口岸检疫、检查。二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协定的规定被认定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外国籍船舶,不得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三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条约、协定的规定,被认定为从事非法捕捞活动的外国籍渔业船舶进入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的,可以没收其渔获物、违法所得和渔具,并处罚款,责令其离开或者将其驱逐。
目前,农业农村部正在积极配合全国人大对修订草案进一步修改完善,争取推动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早日出台,为《协定》履约提供国内的法律依据。与此同时,农业农村部正在做政策准备工作,联合相关部门一起研究出台《协定》执行的相关文件,做好履约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