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8:23:00
正义网记者4月10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日前,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原主任薛维栋(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西省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经山西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阳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阳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薛维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阳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薛维栋利用担任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山西省民政厅厅长、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监管审批、职务调整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薛维栋 资料图
当过8年民政厅厅长
公开资料显示,薛维栋,男,1960年11月出生,汉族,山西省柳林县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1983年7月参加工作。他历任太原市水利局纪检组组长、党组成员,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委委员,太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副局长、党组成员。
2013年,薛维栋任山西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2021年9月转任山西省人大常委会环境与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主任。后卸任。
2024年7月30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薛维栋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山西省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
漠视群众利益
2025年1月24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消息,薛维栋被开除党籍。
通报称,薛维栋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私藏、阅看有严重政治问题的书刊,结交政治骗子,对抗组织审查,个人搞迷信活动;罔顾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收受礼品、消费卡,违规吃喝;违背组织原则,在组织谈话函询时不如实说明问题,利用职权为他人在职务调整方面谋取利益;廉洁底线失守,违规收礼,违规经商办企业;漠视群众利益,将本应用于困难群众救助的资金挪作他用;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在企业经营、职务调整等方面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薛维栋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山西省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山西省委批准,决定给予薛维栋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