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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届贵州省省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启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1 20:57:00    

本报讯 (记者李 嘉)近日,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印发《关于开展第五届贵州省省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启动第五届贵州省省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深入推进贵州省质量强省建设,引导企业追求高标准、打造高质量、树立好标杆。

《通知》明确,第五届贵州省省长质量奖设省长质量奖3家和省长质量奖提名奖5家。已获省长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组织)可继续申报省长质量奖,但6年内不再授予提名奖称号。根据《通知》,申报第五届省长质量奖的企业(组织)应同时具备5个方面的条件,具体包括:在贵州省行政区域内合法注册、连续生产经营五年以上(含五年)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国家产业导向、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要求;近3年内无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事故、环境事件和生产安全事故,无其他重大违法、违规、违纪行为;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和社会贡献,主要经济效益指标、技术质量指标,以及创新能力在全省同行业中处于领先水平,社会贡献位于行业前列;实现质量管理制度、模式、方法、成效创新,并具有推广价值;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和社会声誉。

《通知》强调,评选表彰依据《贵州省省长质量奖管理办法(试行)》,评选标准按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和《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实施指南》等执行。

贵州省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第五届贵州省省长质量奖评选表彰工作的受理部门为省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企业(组织)所在市(州)市场监管局,申报时间截至2025年6月10日。

“各推荐机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等进行严格审核把关,征求有关部门意见,在本行业或本地区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我们将认真做好评审工作的纪律监督工作,实行评审人员和受评单位双向监督反馈、评审员回避申请和承诺等机制,确保评审工作公开、公平、公正。”该负责人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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