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30 19:57:00
【来源:盘锦市市监局_动态要闻】
为保障人民群众医疗器械使用安全,及时消除安全隐患,按照辽宁省医疗器械质量抽查检验工作计划,盘锦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开展了盘锦市医疗器械监督抽查检验工作。
我市承担包含呼吸道用吸引导管(吸痰管)、一次性使用输液器等共20个品种27批次的省级医疗器械抽检抽样任务,按照2025年辽宁省医疗器械抽检抽样任务表,需完成一般经营和使用单位的抽样任务,包括抽样、样品交接、抽样信息录入“国家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信息系统”等工作。
在对一般经营和使用单位抽样时,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首先查验被抽样单位的资质及产品来源,对符合抽样要求的医疗器械产品进行抽样。抽样完成后,在 5 个工作日内将样品准确寄送至承检机构,邮寄信息同步上传抽检系统。目前已经完成12个品种19批次的抽检抽样,已经送至指定检验机构检验。对监督抽检出具不符合结论以及重大质量安全风险提示的,将按照《行政处罚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移送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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