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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湖北将实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8 08:01:00    

湖北日报讯(记者王际凯、通讯员沈芙萱)近日,省民政厅、省委宣传部、省委政法委等23个部门和单位印发《湖北省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切实做好流动儿童关爱保护工作,促进流动儿童均等享有高质量权益保障和关爱服务。

据了解,全省各地将组织开展流动儿童检测摸排工作,把随父母或其他监护人双方或一方离开户籍地,跨县域异地居住或生活6个月以上、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纳入流动儿童监测摸排范围。对监测摸排发现存在家庭生活困难、自身残疾、监护缺失等流动儿童以及主动提出救助帮扶需求的跨乡镇(街道)的流动儿童,建立重点关爱服务对象信息台账,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在教育服务和卫生医疗保障方面,我省将优化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供给,落实公办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促进流动儿童就近在普惠性幼儿园入园,为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提供资助。各地卫生健康部门在制定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政策措施时,将充分考虑流动儿童实际需求,建立居住地管理的妇幼健康服务模式,为流动儿童提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协同疾控部门持续做好适龄儿童国家免疫规划疫苗接种服务工作。

根据《湖北省流动儿童关爱保护行动实施方案》,村(居)民委员会发现流动儿童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不依法履行监护职责或者侵犯儿童合法权益的,要予以劝诫、制止,情节严重的应当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各地司法部门要将流动儿童列入普法重点群体,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要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流动儿童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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